第四批呼和浩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
项目类别: 传统舞蹈
项目编号及名称: Ⅲ 高跷秧歌
传承人姓名: 王全伟
保护单位: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化馆
旗 县 区: 赛罕区
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印制
二○一五年九月
姓 名 | 王全伟 | 性 别 | 男 | 2寸彩照 | |
出生年月 | 1969年9月 | 民 族 | 汉 | ||
文化程度 | 初中 | 职 业 | 高跷秧歌 | ||
职务职称 | 农民 | 荣誉称号 | 呼市高跷王 | ||
确定为旗县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 | 2015 年 8 月 | ||||
工作单位 | 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大台什社区 | 联系电话 | 15326061688 | ||
邮 编 | 电子信箱 | ||||
健康状况 | 良好 | 从业时间 | 1989年 | ||
通讯地址 |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大台什社区 | ||||
个 人 简 历 |
1977年9月——1982年 在大台什小学读书
1982年9月——至今 农闲玩小高跷,农忙务农。
1989年2月——至今 在务农的同时每年都参加高跷秧歌活动。 | ||||
传 承 谱 系
| 传承谱系: 第一代:张全有 男(明朝末年)大台什村农民 栗长世 男 (1918--2000)大台什村农民 第二代:田喜运 男 (1922--2000)大台什村农民 孟生财 男(1922--2000)大台什村农民 第三代:王跃云 男(1937--1980)大台什村农民 杨乾元 男 (1932——)大台什村农民 杨宽宽 男(1935——)大台什村农民 杨汉汉 男(1936——)大台什村农民 第四代:王全伟 男 本人(1969——)大台什农民获呼市高跷王称号 第五代 王 博 男 王全伟儿子(1988年—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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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习 与 实 践 经 历 |
王全伟生于1969年9月,从小就喜爱高跷秧歌,每到正月十五闹红火,高跷秧歌走到哪里,他就跟到哪里。不时跟着鼓点在扭呀、跳呀。回到家里找上燃爆过的烟花筒绑扎在脚上当作高跷踩。摔倒了爬起来,摔倒了爬起来,这样反复地练习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他又绑上树枝、板凳腿当作高跷踩,和小伙伴们玩得有声有色。踩高跷的技艺有了大幅度的增长。 1989年大台什村高跷队招收新人。当年21岁的王全伟高高兴兴地去接受选拔。参加选拔的20多人都从小高跷练起,有的站都站不稳,而王全伟直接绑的就是成人的跷子,一起步就在操场上跑了起来,还不时的跳跃。并且始终能够踩着连三跨五鼓点。在场的人无不感到惊讶。加入到秧歌队后,王全伟拜王丑生、张全有、杨宽宽、杨汉汉、王二拉等人为师,很快就成为秧歌队的骨干,经过老艺人的培训指导,王全伟的高跷秧歌表演技能日渐成熟,他在高跷列队的位置也由中间排到了最前面,或者是最后押尾。 | ||||
技 艺 特 点 | 王全伟既能扮武跷也能扮文跷,他常扮演的角色有:愣二小、济公、孙悟空、公子等,他的高跷表演,注重了娱乐性、观赏性、时尚性的兼容,他的表演艺术特征是以杂耍、打浑取乐,高难技巧为主,他的表演非常活泼,时而放叉,时而打大软腰、时而单腿跳。一个个幽默风趣、险象环生的动作征服了无数的观众。 | ||||
个 人 成 就 | 1992年他以扮演孙悟空的形象,参加了呼和浩特市首届高跷大赛,一举获得“高跷王”称号。内蒙古电视台《百姓人家》多次播放了他的表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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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 徒 传 艺 情 况 | 王全伟的高跷人生影响到他的儿子王博。王全伟培养了他儿子的同龄人20多人,如今他们也成了高跷队伍中的骨干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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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 社会 公益 性活 动情 况 (展演、 宣传、 讲座等) | 高跷秧歌作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关怀重视下,得到了长足的发展,大台什村的高跷秧歌更是方兴未艾。2014年12月,呼和浩特高跷秧歌传习所正式在大台什村挂牌。这里成为高跷秧歌培训传承的基地。为高跷秧歌的传承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。如今,赛罕高跷秧歌已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作为高跷秧歌的重要传承人王全伟,他多次带领这支队伍代表大台什村、巧报镇政府、参加呼市各级民间社火大联欢活动。声誉响彻青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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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、资料情况 | 2008年巧报镇被自治区文化厅授予“民间社火艺术之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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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 | |||||
照 片 一 | (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,包括体现技能、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(节)目照片)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 | ||||
照 片 二 |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 | ||||
照 片 三 |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 | ||||
照 片 四 |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 | ||||
照 片 五 |
著作权人及手机号: 照片说明: | ||||
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| (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)
(贴身份证复印件处) | ||||
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|
本人申请(同意推荐)作为呼和浩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,积极履行传承义务,并同意呼和浩特市文新广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 行宣传、推广。
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 | |||||||||
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 |||||||||
旗县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 见 |
专家组组长(签字)
二〇一五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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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县区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| 姓名 | 性 别 | 年龄 | 专业 | 职称 | 单位 | 联系电话 | 签字 | ||
孙慧平 | 女 | 42 | 汉语言 | 副研究馆员 | 赛罕区文化馆 | 13674836185 | ||||
段文利 | 男 | 48 | 戏曲 | 助理 馆员 | 赛罕区文化馆 | 13081524694 | ||||
翟从军 | 男 | 47 | 美术 | 助理 馆员 | 赛罕区文化馆 | 15598299010 | ||||
白海军 | 男 | 37 | 戏曲 | 助理 馆员 | 赛罕区文化馆 | 18947924664 | ||||
郭俊霞 | 女 | 41 | 美术 | 助理 馆员 | 赛罕区文化馆 | 13015220826 | ||||
旗县文化主管部门(市级直属单位)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